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,现将有关拟录取研究生调取人事档案(以下简称“调档”)、党(团)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调取档案
(一)调档对象及时间
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应于2025年6月25日前寄至我校。
(二)调档说明
1.学院向拟录取研究生发送人事档案调档函(附件1)盖章扫描版。拟录取研究生将盖章扫描版调档函打印后,填写完整信息,交给人事档案保管单位,办理调档手续。如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因特殊情况不接收打印版调档函,请拟录取研究生及时联系学院另寄盖章纸质版调档函。
2.若6月25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,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“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”(附件2),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审核证明,证明扫描版须在6月25日前发送至学院邮箱。
3.档案审查不合格的,将取消拟录取资格,并退还档案。
4.拟录取研究生档案调入我校后,无特殊原因,不允许调出。
二、党(团)组织关系转接
(一)党组织关系转接
拟录取研究生为党员(含预备党员)的,在正式报到后经审查确认无误,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,具体如下:
1.浙江省内党员:组织关系进行线上接转,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“红色根脉强基工程”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操作。
2.浙江省外党员:如与“红色根脉强基工程”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联通,可选择“浙江省”,并搜索选择“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XXXX学院委员会”进行转接(若无法搜到,可搜索选择“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”);如与“红色根脉强基工程”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未联通,须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。
3.介绍信抬头和拟接收单位详见附件3。
(二)团组织关系转接
拟录取研究生为共青团员的,在正式报到后经审查确认无误,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。
三、各学院联系方式
学院 |
招生专业 |
联系人 |
联系方式 |
电子邮箱 |
传媒与法学院 |
055200新闻与传播 |
丁老师 |
0574-88229580 |
dingweixin@nbt.edu.cn |
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|
085500机械 |
俞老师 |
0574-88229121 |
yiwenyu@nbt.edu.cn |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
085601材料工程 |
张老师 |
0574-88130161 |
cailiao2025@ nbt.edu.cn |
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|
085602化学工程 |
代老师 |
0574-88130300 |
ddm@nbt.edu.cn |
附件:1.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(参考模板,盖章扫描版由学院发送)
2.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
3.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
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5月26日